| 索引號 | 640423010/2024-00015 | 文號 | 生成日期 | 2024-09-0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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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發布機構 | 隆德縣生態環境局 | 責任部門 |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我局擬對《寧夏江宏生態科技有限公司中藥材及農副產品生產加工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文件做出批復決定。為保證此次審批的嚴肅性和公正性,現將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文件的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為2024年9月2日至2024年9月6日(5個工作日)。
聯系電話:0954-6013718
傳真電話:0954-6013718
通訊地址:固原市生態環境局隆德分局
聽證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起五個工作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以下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復決定要求聽證。
序號 | 項目名稱 | 建設地點 | 建設單位 | 環境影響評價機構 | 建設項目概況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1 | 寧夏江宏生態科技有限公司中藥材及農副產品生產加工項目 | 項目位于寧夏回族自治區固原市隆德縣城關鎮隆德縣六盤山工業園區內,項目北側緊鄰青蘭高速,西側隔經八路為空地,南側、東側均為空地。地理坐標:(106度3分21.971秒,35度36分35.244秒)。 | 寧夏江宏生態科技有限公司 | 寧夏尚藍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項目總投資499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為135萬元,占總投資的2.7%,占地面積為30716.16m2,主要建設2座生產車間、2座庫房以及配套附屬設施,共建設2條桃仁加工生產線(年產桃仁1600t)、1條杏仁加工生產線(年產杏仁500t)、1條活性炭生產線(年產活性炭半成品1200t、成品活性炭300t)及1條杏仁(桃仁)脫皮生產線(年產脫皮杏仁200t、脫皮桃仁200t)。 | 1.施工期環境影響。施工過程中采取加強管理,嚴格規定各種有嚴重噪聲干擾的機械施工時間,并合理安排施工車輛運輸路線等措施,確保施工噪聲執行《建筑施工場界噪聲排放標準》(GB12523-2011)的限值要求;施工期主要空氣污染物為施工揚塵及施工機械排放的廢氣,建立健全施工揚塵治理責任制,對施工現場和建筑體分別采取圍欄、覆蓋遮蔽等措施,定期灑水抑塵;廢水主要是施工人員的生活污水和施工廢水,設置1座5m3簡易沉淀池,生活污水依托園區已有的公共設施進行收集處理;噪聲采用較先進、噪聲值較低的設備或帶隔聲、消聲的設備,加強對施工設備的維修保養;固體廢物為施工人員產生的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建筑垃圾拉運至政府指定地點,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園區環衛部門統一處理。 2.營運期環境影響:⑴廢氣:杏仁(桃仁)加工生產線杏核(桃核)初級振動分級粉塵及色選粉塵通過管道引至1套脈沖布袋除塵器處理后通過1根15m高排氣筒(DA001)排放;活性炭生產線炭化廢氣(經二燃室燃燒后)匯同活化廢氣由1臺4t/h余熱蒸汽鍋爐回收余熱,經1套脈沖布袋除塵器+噴淋除塵器處理后通過1根15m高煙囪(DA002)排放;破碎粉塵、篩分粉塵及包裝粉塵通過管道引至1套旋風除塵器+脈沖布袋除塵器處理后經1根15m高排氣筒(DA003)排放。⑵廢水:生活污水經化糞池處理后匯同余熱蒸汽鍋爐排水、軟水制備系統排水、循環水系統排水、噴淋除塵器排水及杏仁(桃仁)浸泡廢水排入三級沉淀池進行處理,處理后的廢水排入園區下水管網,最終進入園區污水處理廠處理。⑶噪聲:生產期間采取減振降噪、廠房屏蔽、距離衰減措施,執行《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3類標準。⑷固體廢物:杏仁(桃仁)加工生產線杏殼(桃殼)部分作為本項目活性炭生產線原料,部分收集后外售,不合格產品及除塵灰分類收集后定期拉運至園區工業固體廢物處置場處理;活性炭生產線廢包裝材料、除塵灰、沉渣、廢離子交換樹脂分類集中收集后外售,除雜磁選雜質、廢耐火磚分類集中收集后拉運至園區工業固體廢物處置場處理,不合格產品集中收集后返回炭化工段;杏仁(桃仁)脫皮生產線去皮雜質集中收集后外售,不合格產品集中收集后返回去皮工序;生活垃圾經分類收集設施收集后交由園區環衛部門處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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