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640423011/2024-00081 | 文號 | 生成日期 | 2024-10-25 | |
|---|---|---|---|---|---|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發布機構 | 隆德縣城鄉建設和交通運輸局 | 責任部門 | 寧夏易巨能實業有限公司 |
按照縣委、縣政府的安排,對屬于隆德縣城集中供熱區域的城鎮殘疾人(限一、二級)孤兒家庭、特困戶和城鎮低保家庭的采暖費予以部分減免。現就具體事宜通知如下:
一、減免標準
1.屬于集中供熱的縣城城鎮殘疾人、孤兒家庭和特困戶,按70平方米免繳采暖費。
按70平方米住房面積計算,如住房面積小于70平方米的,按實際面積計算,超出部分按居民價格由用戶承擔。
2.屬于集中供熱的城市低保戶家庭實行供熱價格補貼。按70平方米的住房面積計算,個人承擔80%(即每月每平方米3.2元),減免20%(即每月每平方米0.8元),如面積小于70平方米的按實際面積減免,大于70平方米的超出部分按居民價格由用戶承擔。
3.對以上特殊家庭均以家庭為單位進行一次性減免。
二、辦理所需材料
1.屬于集中供熱的縣城鎮殘疾人家庭和特困戶:
家庭成員中有殘疾人的應持殘疾證或有效證明(限1、2級)、特困戶應持縣民政局出具的特困證明、房屋產權證書、戶口簿及身份證原件;租賃房屋居住的殘疾人家庭除持上述材料外需持有房屋租賃合同到寧夏易巨能實業有限公司供熱服務大廳辦理減免手續。
2.屬于集中供熱的城市低保戶家庭:
家庭成員中有城市低保的應持低保相關證明、房屋產權證書、戶口簿及身份證原件;租賃房屋居住的低保家庭除持上述材料外需持有房屋租賃合同到寧夏易巨能實業有限公司供熱服務大廳辦理減免手續。
三、辦理時間
本次減免手續辦理時間為2024年12月31日前,逾期視為自動放棄。
四、退費辦理
由于目前業務繁忙,已繳清2024—2025年度采暖費的特困戶、殘疾人(孤兒或低保)家庭,請在2025年1月1日至2月28日前持上述材料到寧夏易巨能實業有限公司供熱服務大廳辦理退費業務。
寧夏易巨能實業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