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640423017/2025-00104 | 文號 | 隆市監罰送告〔2025〕18號 | 生成日期 | 2025-12-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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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發布機構 | 隆德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 責任部門 |
本局于2025年12月8日依法對你單位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書》,因你單位通過登記的住所或者經營場所無法取得聯系,采取其他送達方式無法送達,依據《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程序規定》第八十二條第五項的規定,本局決定依法向你單位公告送達,內容是:
你單位連續2年未按規定報送年度報告,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未申請移出,且通過登記的住所或者經營場所無法取得聯系。
你單位上述違法行為違反了《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2024修訂)》第八條第一款、《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2017修訂)》第七十一條的規定,依據《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2024修訂)》第十八條第一款、《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2017修訂)》第七十一條的規定,決定對你單位作出吊銷營業執照的行政處罰。
請你單位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三十日內到本局領取《行政處罰決定書》(隆市監處罰〔2025〕39、42、43、44、45、46、47、48、49、50、51、52、53、54號),逾期不領取即視為送達。
你單位自收到本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隆德縣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在六個月內依法向西吉縣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期間,行政處罰不停止執行。
聯系人:何文錦、謝潤紅 聯系方式:0954-6016170
聯系地址:隆德縣人民路112號
附件:隆德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吊銷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名單
隆德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